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(下半年)申報通知
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(下半年)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有關高等學校: 根據(jù)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(guī)劃辦公室《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》(社科規(guī)劃辦通字[2012]2號)的要求,受教育部社會科學司的委托,我中心從即日起受理在京部屬高校的申報工作,為做好此項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申報條件 1、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(yè)技術(shù)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;同一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成果。 2、申報成果須由三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全國社科規(guī)劃辦指定的出版社(名單附后)書面推薦,推薦者須承擔相應信譽責任。 3、下列情況不得申報:(1)非學術(shù)研究的通俗讀物;(2)應用性研究成果;(3)論文及論文集、教材、研究報告、軟件;(4)譯著;(5)成果完成不足80%;(6)博士論文(博士后研究報告)通過后不滿2年,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(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后研究報告申報后期資助項目的,必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,并附詳細修改說明);(7)存在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爭議;(8)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;(9)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%以上;(10)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、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、教育部后期資助項目、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或國家出版基金項目的成果;(11)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(jié)項;(12)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(guī)劃辦統(tǒng)一安排出版;(13)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的成果。 4、后期資助項目申報范圍為國家社科基金目前設立的全部26個學科。從2012年開始,教育學、藝術(shù)學、軍事學(涉密成果除外)三個單列學科納入受理申報范圍,由各單列學科規(guī)劃辦分別受理,我中心只受理其他23個學科的申報。 二、申報材料及報送方式 1、申報材料: (1)《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》,計算機填寫一式2份,A3紙雙面打印,中縫裝訂。 (2)《成果簡介》一式7份。 (3)申報成果,由同行專家推薦申報的報送5套書稿(申報書稿字數(shù)在80萬字以上的,報送2套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,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內(nèi)的成果內(nèi)容介紹,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書目);由出版社推薦申報的報送3套書稿。書稿和《成果簡介》均用A4紙雙面印制、左側(cè)裝訂成冊,并不得出現(xiàn)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。 (4)電子光盤,須包含申請書、書稿、成果簡介、附件等所有申報數(shù)據(jù),光盤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、單位及學科分類。 2、報送時間、地址: (1)后期資助項目常年受理申報,即時通訊評審,全國社科規(guī)劃辦計劃于6月、11月各集中會議評審一次。4月5日前申報的,將在6月進行會議評審;之后至9月5日之前申報的,將在11月進行會議評審,逾期報來的轉(zhuǎn)入下次評審。 (2)由同行專家推薦的成果(教育學、藝術(shù)學、軍事學除外),全部申報材料均報送至北京師范大學高校社科管理中心。由出版社推薦的成果,申報材料報送至出版社,但由于申請書需要教育部社科司審核蓋章,請各單位務必于規(guī)定時間之前與我中心聯(lián)系相關事宜。
報送地址: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,北京師范大學科技樓C區(qū)1001室 聯(lián) 系 人:徐昊 電 話:58801803
附件:1. 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.doc
高校社科管理中心 2012年2月29日
關于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的簡介以及《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》請登錄國家社科規(guī)劃辦公室網(wǎng)站瀏覽。 由于教育部社科司要求各高校統(tǒng)一申報項目,因此,請申報本項目的教師及研究人員將申報材料整理好后,于9月5日(星期三)前交科研處辦公室(誠信樓907),電話64492320,申報項目由科研處統(tǒng)一報送高教社科管理中心。
附件:目前暫定的推薦申報出版單位名單(34個)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重慶出版社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陜西人民出版社 中央編譯出版社 中央文獻出版社 |